从前周裕先生曾聚集同社善友,用戒邪淫单的方式劝大家戒邪淫。每人各领一单,分别劝十人,发誓戒淫者在单上填上自己的籍贯和生辰八字,并签名按手印。然后,将单子焚告于文、武二帝的坛前。自此以后,各人对自己的举心动念、言行举止,务必要战战兢兢、严格警惕自省,不敢、也不能再犯任何邪淫。过去不幸已犯邪淫的人,如今赶紧忏悔,这样还能消此弥天大罪。过去幸而未犯的人,从今坚守戒制,不致令白璧有微瑕。这样彼此相互规劝,始终不变,进而转相广劝,令世人永断孽根,皆归正路,则功德无量,福报无量。

骆季和先生说:“古人云:‘万恶淫为首,百行孝为先。’我常常思惟这两句话的意思,想把其中的道理弄透。其实,这两句话,是相反相成的,其中道理蕴涵颇深。既然‘淫’为万恶之首,则可知‘不淫’就是百行之先;既然‘孝’为百行之先,则可知‘不孝’就是万恶之首。反复比对,细细琢磨,一言已足,而为什么又要从正、反面来分析呢?因为好淫即不能保全孝道,而欲圆满孝道,必须从不淫开始。”

古代圣人制定婚姻,必先有媒妁之言,后有大礼迎娶,所以如此,小则为了延续子嗣,并以人伦纲常来辅助修身进德的要义;大则为了以修身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。因此说:“君子之道,乃是从夫妇间的明礼、知义、行孝而开始。”可惜的是,如今世道衰微,圣人所颁明的道理不被重视,古时的道德意识全然丧失,所留传下的礼仪,也徒具其形式而已,以夫妇为欲乐的工具。不少年纪轻轻的少年,德行和事业尚未成就,就已经知道热衷美貌艳容,而做长辈父母的,溺爱子女,非但不加指正,竟也有附和赞成的。导致年轻后辈,更坚定地认为好色是人生正当之事,并且夸大其辞说:“这是为了传宗接代,延续血统。”随着夫妇私情渐深,对父母的孝养就渐少。为了讨好妻子而亏待父母,置自己于大不孝之境地。贫贱之人不必多说,所谓有知识有教养的阶层中,儿子给父母脸色,媳妇骂詈公婆的事情,不也司空见惯吗?

人间凡情,转向善的一面很难,而造做恶业却非常容易。既然把夫妇看做是欲乐的工具,那么夫妇之间的男女情见就越深,贪淫爱慕的念头就会日盛,得新厌故,触处生情,看天下男女,全都是可以供我享受欲乐的人。邪淫之风一旦刮起,随之而来的就是相妒相杀,伤身辱亲,万恶丛兴,百善俱废。不孝之罪,实在莫此为甚了。推其原故,都是由于当初的一念淫欲所导致的。故“万恶淫为首,百行孝为先”这两句话在字面上看似相反,但在意义上却是相辅相成。而世间不明真相的人,以凡情之见,把淫欲强行分成正和邪,即所谓正淫和邪淫,这是根本没有真正领会古圣先贤的教诲。《圆觉经》中说,一切众生,皆因淫欲而正性命。欲因爱生,命因欲有。众生爱命,还依欲本。当知轮回,爱为根本。又说,由于欲境,起诸违顺,境背爱心,而生憎嫉,造种种业。是故复生地狱、饿鬼。

由此可知,“淫”为人生大患,最初并没有邪、正之分。只是众生自无始劫以来,久因爱欲而得此身,家狱已成,业根难拔。所以如来怜悯,特别开了方便之门,允许凡能戒除夫妻以外的各种邪淫行为欲念者,许托莲花之种。(《戒德香经》:“不犯他妻,所在化生莲花之中。”)我在此处引用《经》中之言,不是以严格的绝欲主义强凡人之所难,而实在是希望所有同修深知,只贪恋闺房欲乐,而不顾伦常大义的人,已是在造悖逆天理的罪,何况是那些把驰情外遇当作是世间正常事的人?因而推知,即使是力戒邪淫,只不过是受持了佛法中“人乘五戒”中的一戒,如果还恣情追逐女色,必难免堕落三涂恶道。由此而感想兴发,力图自我振奋,对内修身齐家,对外断绝一切争逐色欲之心。追根求源,努力修行,泥洹在望,(《佛般泥洹经》云:“戒邪淫,得五增福,入泥洹道。”)十罪顿超,我佛诚言,不吾欺也!我等于佛菩萨之前,宣誓戒除邪淫,并坚守誓愿,以防止邪念妄生。将誓愿文昭于书格,料想所有在场佛弟子,都会同心协力共同实行,我今特于“戒邪淫单式”之前写下上述几句感想,权当抛砖引玉,希望能够对各位同修有所启发。

摘自《寿康宝鉴》立誓章发誓持戒